主持科研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编制学校科研与学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健全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规章制度,规范管理。
三、负责重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相关工作。
四、负责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与研究基地(中心)建设。
五、负责科研团队建设工作。
六、负责产学研合作工作。
七、负责重大学术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制定科研经费、学科建设经费预算,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九、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和学科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指导和协调全校科研信息资源的共建和共享。
十一、负责科研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全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以及职务评聘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