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科研例会制度

作者: 时间:2025-03-03 点击数: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发展战略,提升科研管理水平,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特制定本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科研例会,搭建科研信息交流平台,加强科研处与各学院之间的沟通协作,及时解决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学校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例会安排

会议时间:每两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为周二上午9:00 - 11:00。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将提前或顺延,科研处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参会人员。

会议地点:行政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参会人员:主管校领导、各学院院长、各学院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各学院科研办公室主任、科研处全体工作人员。

三、例会内容

(一)近期科研工作通报

各学院汇报近期科研工作进展: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情况(数量、类别、进展等),需详细说明已申报项目的名称、申报类别(如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等)、申报时间、目前的审核状态等;高水平重点科研工作落实情况(项目进展、成果产出、存在问题等),包括重大科研项目的阶段性成果、论文发表情况、获奖情况,以及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人员协调问题等;科研经费使用情况,需提供经费使用明细报表,说明各项支出的用途、金额及占比,分析经费使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超支或结余过多的情况;科研平台建设情况,汇报科研平台的建设进度、设备购置情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平台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学术交流活动开展情况,介绍近期举办或参加的学术会议、研讨会、学术讲座等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参与人员及活动效果。

(二)科研处通报学校层面科研工作进展

全校科研项目申报和立项情况,提供各学院申报项目的汇总数据,以及已立项项目的清单、立项金额、资助类别等信息;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情况,统计全校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影响因子,出版的学术著作数量,获得的科研奖项等;科研经费到账情况,公布各学院和科研项目的经费到账明细,分析经费到账的总体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科研平台建设进展,介绍学校科研平台的整体规划、建设成果,以及下一步的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学术交流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学校层面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的成效,提出对未来学术交流活动的建议和规划。

(三)科研政策解读和文件宣传

科研处解读最新科研政策,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对国家、省、市出台的最新科研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分析政策对学校科研工作的影响和机遇;传达上级部门关于科研项目申报、经费管理、成果评价等方面的文件精神,确保学校科研工作与上级要求保持一致。

各学院交流政策落实情况和经验做法:各学院分享在科研政策落实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遇到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促进政策更好地落地实施。

(四)科研骨干培训

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科研方法、项目申报、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培训:提前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学校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和科研人员的反馈意见,确定培训主题和专家人选;培训内容包括科研选题的技巧、实验设计与数据分析方法、项目申报书的撰写要点、成果转化的途径和案例分析等。

组织科研骨干进行经验交流和分享:邀请学校内部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科研骨干,分享他们的科研经验、团队建设经验和科研管理经验,促进科研人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共同提高。

(五)其他事项

讨论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解决方案:针对各学院和科研人员提出的科研工作中的问题,组织参会人员进行深入讨论,共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部署下一阶段科研工作重点:根据学校科研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结合当前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明确下一阶段科研工作的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科研工作有序推进。

四、例会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科研例会,提前一周组织相关人员对科研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撰写详细的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应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条理清晰,突出重点工作和存在的问题。

(二)准时参会,遵守纪律:参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签到,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需提前向科研处处长请假,并安排其他相关人员代为参会。会议期间,要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保持会议秩序。

(三)积极发言,建言献策:参会人员要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围绕会议主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言要简洁明了、重点突出,避免冗长和无关紧要的内容。鼓励提出创新性的想法和建议,共同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的发展。

(四)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学院要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将例会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科研人员,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科研处将对各学院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指导,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五、考核机制

(一)考勤制度:科研处负责例会考勤,使用专门的考勤记录表对参会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考勤情况将纳入年底科研目标考核,累计缺席次数达到应参会次数的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院,将在年底科研工作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并进行通报批评。

(二)工作考核:科研处将根据各学院例会汇报情况和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对各学院科研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内容包括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情况、科研成果产出情况、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科研平台建设情况、学术交流活动开展情况等。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科研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的学院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学院进行督促整改。

六、附则

本制度由科研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科研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科研处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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