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豫科资〔2021〕47号),2022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具体见科技厅网站通知(http://kjt.henan.gov.cn/2021/09-07/2308678.html)。现就我校有关项目申报、受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申报单位须是河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省属转制科研单位和企业类的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中央驻豫科研单位可申报无经费支持的指导项目,上述单位项目申报人不需填写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额度、预算申报书等内容。
(二)申报指标。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科技攻关项目指标对建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给予倾斜支持。我校河南省中原古陶瓷研究重点实验室、河南省生态经济型木本植物种质创新与利用重点实验室两个省级平台各自单列科技攻关项目2项申报指标,不占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标。我校将根据科技厅下发我校的指标进行择优推荐。
(三)信息回避。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申请书立项依据、创新点、研究内容及目标、技术路线及指标等栏目不要出现学校信息及个人信息)。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四)查重要求。各申报单位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项目申请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五)国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二、项目管理改革试点事项
(一)实施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在预算定额内,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预算申请书时,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只需填报分年度预算数。科技攻关项目年度预算原则上按项目实施年度平均分配。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加强对一线青年科研人员的支持,各部门、各单位在科技攻关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原则上推荐35岁以下人员比例要达到一半以上。鼓励有需求的项目研发团队加强与国家超算郑州中心合作,在超级计算机上开展理论模拟和计算等工作。
三、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省科技厅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文件材料。
为配合做好本次校内项目的评审与申报工作,请我校人员按照以下过程进行申报: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
(二)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法人(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三)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项目须填报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四)审核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并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预算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审核通过后,由科技主管部门(单位)统一将项目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
(五)为便于校内评审,我校所有申报项目需同时提交从系统导出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和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4)。经所在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排序,填写推荐汇总排序表,加盖学院公章、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后报科研处。
四、受理时间
(一)个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9月8日8:00开始。
(二)各学院于9月23日下午15:00-17:00将各单位推荐材料(含推荐汇总排序表)报送至科研处330房间,过期无法受理。学校对材料进行评审后按指标进行公示并推荐。
(三)今年申报时间较短,请各项目申请人、各学院安排好工作进度,确保按时提交。
五、联系咨询
(一)申报业务咨询
1、校内申报工作联系人:杨锦伟2657757(短号62620)
2、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0371-86561692
3、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0371-65802522
(二)项目指南咨询
1、高新技术领域:0371-65908396
2、农业领域:0371-65952818
3、社会发展领域:0371-86230277
4、软科学研究领域:0371-65907334
(三)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0371—65974111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