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重点学科、科研机构经费预算申报的通知

作者:李彬 时间:2021-08-11 点击数:

校属各二级学院:

根据《平顶山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1年度重点学科、科研机构经费预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学科

省级重点学科经费预算额度,理工科60万元,人文社科类50万元,其中70%为学科基本建设经费,30%为年度建设奖励经费。各学科仅做学科基本建设经费预算,基本建设经费中的科学研究部分必须通过项目立项形式使用经费(《平顶山学院重点学科科学研究项目》,附件3)。

二、科研机构

1. 学校为建设期内省级重点实验室提供60万元经费,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提供50万元经费,为其他省级科研机构提供30万元经费,为地厅级科研机构提供20万元经费。

2. 各级各类科研机构建设期满后,学校将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给予配套建设经费;无文件要求的,学校仅为建设期满机构提供运行经费,省级科研机构5万元,地厅级科研机构3万元。

3. 同一科研机构具有不同名称和多重级别属性时,不重复拨付经费,经费拨付按照最高级别执行。

三、各申报单位对经费预算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预算合理,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四、申报材料提交及时间要求

1.2021年度重点学科经费预算表》(附件4)一式两份。

2.《平顶山学院重点学科科学研究项目》一式两份。

3.《2021年度科研机构经费预算表》(附件5)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时间段报送科研处(办公楼318室),电子版发送至:pdsuxkb@126.com

联系人:李彬         电话:2077216、1338390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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