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校级科研创新团队注册的通知

作者:王阳 时间:2022-01-20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校科技创新的作用,促进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倡导和培育团队精神,凝聚和培养一批优秀的创新群体,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平顶山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平学院行【202188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请注册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稳定的特色学科研究方向,应属于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能够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研究项目,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

2.应以校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学科平台为依托,具备开展创新研究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

3.整体研究实力和学术水平具有明显的特色和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4.团队研究骨干由4—5人组成(团队研究骨干不得同时兼任两个及以上团队成员),均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职称人员,具有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5.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团队,坚持项目研究、团队打造、平台建设的有机结合。

(二)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科技人员,具有充足的时间从事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勇于创新,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有较强的凝聚力。

3.主持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学术贡献或创新性科技成果,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二、申请与注册

1.科研创新团队以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的重点学科、研究平台为依托组建,由负责人提出并填写《平顶山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1),提交至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创新团队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报告,并与通过论证的创新团队签订任务书。评审小组应由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及依托学科(平台)负责人组成。

3.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平顶山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平顶山学院科研创新团队论证报告》(附件2)、《平顶山学院科研创新团队任务书》(附件3)、《平顶山学院科研创新团队汇总表》(附件4)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4.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审议确定。

5.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公布创新团队名单并统一注册。

三、材料提交

1.《平顶山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

2.《平顶山学院科研创新团队任务书》(附件2)一式两份。

3.《平顶山学院科研创新团队论证报告》(附件3),一式两份。

4.《平顶山学院科研创新团队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于2022年2月24日17:30前报送科研处(办公楼318室),电子版发送至:pdsuxkb@126.com

联系人:王  阳    李  彬         电话:207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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