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24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豫高教学会〔2022〕12号),我校6个项目获批立项(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开展

高等教育研究立项的批复》(教高〔2022〕98号),学会立项的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具有与地厅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相应的学术地位,同等对待。

二、学会委托学术委员会负责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的指导、检查和验收鉴定。项目主持人所在会员单位、高等学校负责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检查指导,提供相应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对分支机构专项类项目,相应分支机构应加强指导与管理。

三、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研究实施、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两年,少量偏基础理论或有一定周期的实验研究,经学会审核同意后可延长为3至4年。项目主持人及其成员在完成时限内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者,按学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会对重大和重点高等教育研究项目适当予以资助,其中重大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学会对重大项目的资助资金在项目公布后一个月内拨付50%的启动资金,其余资金待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后支付;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在结项后鉴定等级为“优秀”者给予适当奖励。

五、重大项目应在2022年6月底前举行开题报告会,邀请相关领域国家或省内同行专家学者参加,进一步明确研究思路、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学校提出开题要求。开题报告会情况作为项目成果鉴定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通过学会上报省教育厅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学会协助省教育厅加强对项目的管理。

七、各项目所在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项目主持人及其成员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的重大战略需求和决策部署,开展前瞻性、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原创性或具有很强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切实服务政府决策,推动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八、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课题研究计划,科学分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按时结项;请各二级学院加强过程管理,确保研究工作顺利开展并高质量结项。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2年5月24日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南段 邮政编码:467000

电话:0375-2077266/2657766 信箱:kyc@pdsu.edu.cn

版权所有@平顶山学院科研处 All Rights Reserved

请使用IE8以及1280以上分辨率浏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