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2-06-16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平顶山市科普形象大使的通知》要求,平顶山学院将组织开展评选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推荐对象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能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二)热爱科普工作,努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在科技管理、科普创作与出版、科普活动、科学传播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示范带动作用强,能引领本行业、本领域更多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工作,身体健康。

二、评选程序

(一)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推荐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基本条件,遴选推荐对象,填写《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推荐表》和《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推荐汇总表》。

(二)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后,报学校批准。

三、推荐范围和名额

1.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科普工作者为科普形象大使推荐对象。

2.各单位限额推荐3人。

四、有关要求

(一)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是我校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域的最高荣誉性称号,是引领、推动、创新科普工作,服务我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的高层次科普人才,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将本领域有影响力的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上来。

(二)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在聘期内牵头组织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和科技志愿服务时,可以“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名义进行宣传和介绍。

(三)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在聘期内应服从安排,积极配合学校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每年应牵头开展不少于3次有影响的科普活动、科技志愿服务活动,或每年在媒体上发表3篇以上科普文章。

(四)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科普工作中发表违背党的方针政策或明显有悖于科学性原则言论,不得以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名义参与商业性活动。

(五)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在聘期内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自动取消其“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称号。科普形象大使不能积极配合学校组织开展科普活动的,未完成牵头开展科普活动、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发表科普文章数量要求的,以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名义参与商业性活动,学校可以取消其“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称号。

 各推荐单位请于6月30日前将《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推荐表》和《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以“学院+科普形象大使推荐汇总表”命名一并发送至邮箱1112@pdsu.edu.cn,同时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至办公楼330室。

附件:1.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推荐表

      2.平顶山学院科普形象大使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叶青青   2657766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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