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平顶山市首席科普专家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2-06-23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平顶山市首席科普专家的通知》(平全科组办〔2022〕3号)要求,决定开展平顶山市首席科普专家推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相关领域科普工作发展方向。

(三)热爱科普工作,努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创作与出版、科普活动、科学传播等方面经验丰富,效果显著。

(四)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引领本地、同行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身体健康。

、评聘程序

(一)平顶山市首席科普专家推荐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同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基本条件,遴选推荐人选,填写《平顶山市首席科普专家推荐表》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平顶山市首席科普专家推荐人选及其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经审定公示后,报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公布年度聘任结果,颁发“平顶山市首席科普专家”证书,聘期5年。

、平顶山市首席科普专家主要任务

(一)开展科学传播。面向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结合学科(专业、领域、行业)的国内外重大科技事件、主题日、纪念日等,领衔举办或参加科普活动和科技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形成学科或行业科普品牌,针对学科或行业相关社会热点焦点和突发公共事件,及时领衔或参与开展应急科普服务,权威解读热点、焦点及公共事件背后的科学知识,传播本学科或行业科技工作者的共识,科学引导社会舆论。下载使用科普中国APP并注册成为科普信息员,广泛传播应用“科普中国”“科普中原”优质资源,争当服务基层群众的优秀科学传播者。

(二)开展科普创作。围绕前沿科技进展和基本科技常识等,注重科学与艺术相结合,领衔开展或参与科普创作,开发或推介优秀科普教材、展教品、图书、影视作品、文艺节目等。在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项目时,要通过撰写科普文章等多种方式向公众普及最新科技发明和创新成果。

(三)推动拓展学科和行业科普工作。广泛利用社会力量,推动学科或行业加强科普设施、科普人才、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科技志愿服务组织等建设,组建科技志愿服务团队(组织),在“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PC端:www.stvs.org.cn,微信公众号:科技志愿服务)注册。推动所在单位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面向公众开放实验场地、生产线、生产基地、科技场馆等。

(四)对科普工作建言献策。参与科普工作经验交流、理论研讨和学习、培训,不断探索科普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每年牵头开展不少于2次科普活动或科技志愿服务活动,每年在媒体上发表1篇以上科普文章。

、推荐范围

(一)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科普能力强、科普工作积极性高的专家。

(二)我校推荐名额:2-4名。

五、有关要求

(一)平顶山市首席科普专家是引领、推动、创新科普工作,服务我市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的高层次科普人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将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有影响力的专家推荐上来。

(二)平顶山市首席科普专家在聘期内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和科技志愿服务时,可以“平顶山市首席科普专家”名义进行宣传和介绍;牵头组织公益性科普活动和科技志愿服务活动时,可以“平顶山市首席科普专家团”名义进行宣传和介绍。

(三)请各推荐单位依据平顶山市首席科普专家管理办法(附件1)填写《平顶山市首席科普专家推荐表》(附件2)和《平顶山市首席科普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6月30日前以“学院+平顶山市首席科普专家”命名发送至1112@pdsu.edu.cn邮箱,同时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五份提交至办公楼330室。

联 系 人:叶青青

联系电话:2657766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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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75-2077266/2657766 信箱:kyc@pd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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