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着力培育创新引领型平台,进一步推动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根据市科技局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有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基础,并在科技研究和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同行业中有一定影响。
2.具有技术水平较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有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
3.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中试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专业用于研发、试验和检测的设备不少于10台(套),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200万元。对部分农业领域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要求较低的,可以适当放宽。
4. 组织管理机构及制度健全。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够保证建设经费的落实。
(二)重点实验室
1.在某一学科或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研实力,能够承担基础性研究和基础应用性研究任务,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2.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实验场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300万元以上。
3.拥有较高层次的学术带头人;重点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拥有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
4.依托单位具有团结协作、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的领导班子,能够保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的基本需要,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开展学术活动的条件,具备比较完善的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需填写《平顶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平顶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现有研发设备及场地、研发团队组成人员信息、承担参与各类项目情况、专利等技术成果、研发经费投入等)。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需填写《平顶山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平顶山市重点实验室专家论证意见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同上)。
(二)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各院系初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23年7月10日前报送至办公楼318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原则上已备案校级科研平台优先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5-2077216
电子邮箱:pdsuxkb@126.com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