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交叉科学部2023年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7-07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交叉科学部2023年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766.htm)要求,交叉科学部2023年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旨在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征集类型:能有效推动交叉科学发展,或能有助于交叉科学领域顶层设计与战略规划的专题研讨会议。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 所在单位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交叉科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接收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7日16:00时。

2. 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选择“在线申请”—“新增项目申请”—“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进行项目申报。申请代码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交叉科学部相应代码(T01:物质科学领域,T02:智能与智造科学领域,T03:生命与健康科学领域,T04:融合科学领域),申请代码2不填写。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进行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3. 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 项目申请书应包括:研讨主题的背景和意义,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专题的研究目标、内容,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

项目选题应具有显著的前瞻性与交叉性,对交叉科学部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起到推动作用。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研究报告/活动总结/出版物等;若申请获得资助,上述成果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依据。

5. 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6.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7.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本专项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方式,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并及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与之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依托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2023年8月17日16:00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完成审核、确认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须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项目申请清单,否则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8.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本通告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三、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我校本次交叉科学部2023年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下午16时,过期无法受理。请各项目申请人务必于申请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交叉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咨询电话:010-62327468;010-62325147

联系电话:0375-2657757

联系人:杨锦伟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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