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二十大“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部署新要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科技界转化深化,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五次会议精神,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团结引领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为“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贡献科技力量,平顶山市委决定开展第十三届平顶山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及表彰名额
平顶山学院推荐名额5个,择优推送。
往届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得再次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型成果和作出重要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青年科学家伦理道德典范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科技成就、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推荐评选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推荐工作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科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学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荐评选工作要讲规矩、重程序,严格掌握标准和质量,做到名副其实、宁缺毋滥。严肃工作纪律,谁推荐谁负责。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材料应由推荐渠道单位现场报送,如特殊情况推荐渠道单位不能现场报送的,可通过特快专递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因推荐渠道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荐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推荐材料包括:1.《平顶山市第十三届青年科技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2.《平顶山市第十三届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附件3)一式3份;3.《平顶山市第十三届青年科技奖申报人情况登记表》(附件4)一式2份;4.《平顶山市第十三届青年科技奖申报人推荐汇总表》(附件5)一式2份;5.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包括:(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8)身份证PDF版扫描件;(9)公示材料;(10)推荐报告。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公示材料与保密审查证明由科研处统一开具。
四、推荐要求
1.申报人员在《平顶山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平顶山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中所列出的论文、著作、科技成果、专利、基金、获奖励情况等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如论文被SCI、EI收录的,请予以说明并提供检索证明。提交的证明材料为具有代表性的科技成果(含项目、专利、著作、论文等),每人总共不超过10项。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核对。
3.上报材料时,请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到邮箱:pdsuxkb@126.com。
4.各申报人员请于2024年5月6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办公楼科研处318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077216 联系人:李彬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