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0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持续提升我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学研用深度融落实年初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河南省工程技术研合,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豫科〔2024〕120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推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等),研发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

2.管理机构健全,开放交流、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等制度机制完善,人才凝聚力较强,研发投入保障有力

3.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500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场地面积含中试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4.稳定充足的研发投入保障,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及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工程技术研发团队,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成效。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应与省内相关领域重点企业联合申报,且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近三年年度研发投入支持经费平均不低于300万元。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完善、人员不低于30人,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30%。成果成效:近三年,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的丰富经验及良好业绩,年度服务企业5家以上;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20项,或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10项,或自主获得的与申报省工程技术中心技术领域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等)不少于12项。其中:共建企业近三年年度研发投入平均不低于200万元,成果成效中近三年在研发领域(方向)成果转化成功案例不少于3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6项。

5. 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行为。

6.我校限报1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在组织结构中对依托单位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二、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1、2、3)

辅助证明材料提供:申请书中的独立研发场地(含中试基地) 需提供平面图。仪器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研发固定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外聘人员需提供聘请证书。自主知识产权成果需提供批准文号、证书复印件。服务企业数量需提供服务内容及服务单位盖章。承担科研项目需提供批准文件或合作协议。获奖需提供相关文件和证书复印件。标准制定需提供批件或相关证明。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合同。

(二)申报程序

1.推荐审核

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材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10月30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bbai2021@163.com。

3.校内遴选

我校本次限报1项。学校遴选、公示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4.网上填报

通过遴选的单位,科研处将组织其登录“http://xm.hnkit.gov.cn/(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材料,辅助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以PDF格式上传,评审以上传电子材料为准。

联系人:白瑞兵

联系电话:15802862059

科研处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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