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平学院行〔2021〕88号)、《平顶山学院科研创新团队遴选与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21〕88号)和《平顶山学院校级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平学院行〔2022〕18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展校属科研机构和科研创新团队2024年度校内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属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科研创新团队(附件1)。
二、考核方式
采取书面报告,集中审核,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成果期限
(一)考核内容:在方向凝练、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制度建设、学术交流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二)成果期限: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三)科研成果注意事项:
1.与科研机构或团队研究方向不相符的科研成果不得列出;
2.非本科研平台或团队人员的科研成果不得列出;
3.科研创新团队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团队成员,且不少于2名团队成员为该项成果的共同完成人;
4.同一成果不能同时用于两个及以上科研机构或创新团队的校内考核。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平顶山学院学科平台2024年度建设工作总结》(附件2)一式5份。
(二)科研机构、团队填报《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创新团队绩效考核指标(自评)》(附件4)一式5份;
(三)科研机构/创新团队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四)支撑材料:
科研机构/创新团队科研成果支撑材料按照《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创新团队绩效考核指标(自评)》对应项目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部门公章。
(五)材料报送(预期未提交材料,视为不合格)
1.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月14日17:30前;报送地点:办公楼330。
2.电子版材料,以PDF形式统一打压缩包,以“XX(机构/团队名称)+2024年度考核材料”为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名,2025年1月14日17:30前发送至:rbbai2021@163.com。
3.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
五、考核程序安排
(一)2025年2月24-28日,科研处对提交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各个科研机构/团队联系人,对于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3月3日前进行复议。
(二)2025年3月3~5日组织召开全校科研机构、创新团队综合考评会议,各级科研机构、创新团队针对2024年度工作向校领导在内的专家评委汇报,会议要求:负责人准备5min PPT讲解2024年亮点工作及下年规划(2024年10月-12月公示的科研机构需要准备PPT向校领导汇报建设规划与目标)。
(三)2025年3月上旬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核结果进行终评并进行公示。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年度考核组织工作,通知到各学科平台负责人,按考核要求做好材料提交和复议工作。
联系人:白瑞兵
联系电话:0375-2077216
科研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