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科研诚信专家和科技伦理专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2-25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科研诚信建设和科技伦理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南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征集科研诚信专家和科技伦理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纪、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2.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或管理水平,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发展动态。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具有多年科研管理经验的高层次管理专家、工作在科研一线的专家不受年龄限制。

(二)科研诚信专家

科研诚信管理专家应在满足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从事科研管理、学术管理或期刊管理等岗位工作3年以上,且担任相关部门负责人职务,熟悉科研项目、成果管理、期刊发表等相关科研管理业务。

2.从事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担任委员会委员或成员,熟悉学术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3.从事科研诚信理论和政策法规研究,且获得相应研究成果,熟悉国家及省相关科研诚信政策法规。

4.参与过科研失信行为调查、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等工作,具备丰富检查和调查工作经验。

5.其他参与国家或省级部门组织的相关科研诚信管理工作经历。

(三)科技伦理专家

科技伦理管理专家应在满足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从事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委员会等伦理机构审查、培训、教育等工作3年以上,或担任委员会委员或成员,熟悉科技伦理相关政策法规。

2.从事医学、生命科学、人工智能、实验动物等科技伦理方面理论和政策法规研究,熟悉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法规,且获得相应研究成果。

3.承担省级以上科技伦理课题,开展过科技伦理研究,且获得相应研究成果。

二、工作要求

(一)采取学院推荐方式。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把关,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1、附件2)。推荐学院要确认专家信息的真实性,并汇总填写《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附件4)。

(二)推荐名额不限。

(三)请推荐单位于2025年3月26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将《专家推荐表》《专家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盖章)提交至科研处3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12@pdsu.edu.cn。

联系人:贺军利   联系电话:2077216


请各单位按要求积极组织推荐,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科研处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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