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 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5号),现将候选项目提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我省高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所在高校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报省教育厅统一提名推荐。请各高校对拟推荐成果严格把关,重视质量,控制数量。拟采取专家或组织提名方式推荐的项目,请按照教育部通知(附件1)要求执行。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我省高等学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 12 月 31 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 2022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巳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5 年度教育部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巳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我校申报程序
1. 提交附件3通用项目汇总表。于3月18日15: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pdsukyc02@126.com,按照项目信息申请指标号。
2. 提交公示材料。按照附件2提名工作手册中“提名项目公示要求”整理公示材料,于3月20日15:00前提交公示材料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pdsukyc02@126.com。
3.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我校截止时间为3月24日 17:00。
4. 提交通用项目纸质材料。于3月24日15: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330。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 2 套(含 1 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 1 份(附件 5, 选填)。
联系人:李群施雪军
联系电话:2657757
邮箱地址:pdsukyc02@126.com
科研处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