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中药产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6-20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推动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政策咨询、技术支撑、行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现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中药产业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省18个省辖市、省中医药科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医疗机构、中药相关科研、院校、企业等单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1.种植与繁育:中药材种植、种子种苗繁育、GAP基地建设等;

2.生产与加工:中药材炮制、中成药制剂研发、中药颗粒剂生产、饮片加工等;

3.流通与市场:市场流通、仓储物流、中药市场培育与管理等;

4.科研与教育:中医药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

5.企业主体:中药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等;

6.其他相关领域:标准制定、质量检测、政策研究、产业金融等。

二、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诚信;

2.在中药产业相关领域从事技术、管理、科研或教学等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特殊领域可适当放宽);

3.熟悉国内外中药产业动态,在细分领域有突出贡献或影响力;

4.熟悉国内外、省内外中药产业相关政策;

5.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评审、咨询、调研等工作。

(二)优先条件

1.国家级或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

2.参与过行业标准制定、政策规划者;

3.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或专利成果者;

4.龙头企业技术负责人或行业领军人才。

三、遴选程序

1.申报推荐:采取个人自愿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填写《专家库成员申请表》(附件1),附学历证书、职称证明、成果证明等材料。

2.初审与复核:由各省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初审后,将符合要求的人员汇总,原则上每个省辖市(或省直单位)推荐人员不超过5人,统一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发展处组织复核并确定拟入选名单。

3.公示与入库:拟入选专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纳入专家库。

四、专家职责

1.参与中药产业政策制定、规划论证及项目评审;

2.为产业链各环节提供技术咨询与培训服务;

3.协助开展行业调研、标准制定及成果转化;

4.承担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的其他专项工作。

五、材料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6月22日上午11时;

2.提交方式:《专家库成员申请表》及推荐人员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版打包同步发送至pdsukyc02@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专家库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群,2657757

科研处

2025年6月20日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南段 邮政编码:467000

电话:0375-2077266/2657766 信箱:kyc@pd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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