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推动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政策咨询、技术支撑、行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现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中药产业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省18个省辖市、省中医药科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医疗机构、中药相关科研、院校、企业等单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1.种植与繁育:中药材种植、种子种苗繁育、GAP基地建设等;
2.生产与加工:中药材炮制、中成药制剂研发、中药颗粒剂生产、饮片加工等;
3.流通与市场:市场流通、仓储物流、中药市场培育与管理等;
4.科研与教育:中医药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
5.企业主体:中药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等;
6.其他相关领域:标准制定、质量检测、政策研究、产业金融等。
二、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诚信;
2.在中药产业相关领域从事技术、管理、科研或教学等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特殊领域可适当放宽);
3.熟悉国内外中药产业动态,在细分领域有突出贡献或影响力;
4.熟悉国内外、省内外中药产业相关政策;
5.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评审、咨询、调研等工作。
(二)优先条件
1.国家级或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
2.参与过行业标准制定、政策规划者;
3.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或专利成果者;
4.龙头企业技术负责人或行业领军人才。
三、遴选程序
1.申报推荐:采取个人自愿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填写《专家库成员申请表》(附件1),附学历证书、职称证明、成果证明等材料。
2.初审与复核:由各省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初审后,将符合要求的人员汇总,原则上每个省辖市(或省直单位)推荐人员不超过5人,统一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发展处组织复核并确定拟入选名单。
3.公示与入库:拟入选专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纳入专家库。
四、专家职责
1.参与中药产业政策制定、规划论证及项目评审;
2.为产业链各环节提供技术咨询与培训服务;
3.协助开展行业调研、标准制定及成果转化;
4.承担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的其他专项工作。
五、材料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6月22日上午11时;
2.提交方式:《专家库成员申请表》及推荐人员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版打包同步发送至pdsukyc02@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专家库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群,2657757
科研处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