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学校第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推进学校科研高质量发展,强化培育具有标志性的重大科研成果(项目)产出,依据《平顶山学院重大科研成果(项目)培育“揭榜挂帅”实施办法》(平学院行〔2025〕47号)文件精神,科研处拟分批开展2025年度标志性成果“揭榜挂帅”项目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揭榜挂帅项目
1.重大科研成果包括:国家奖是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教育部奖是指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省部级奖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颁发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农业推广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及其他获奖证书上加盖有关部委“国徽章”的部委设奖;社会力量奖自然科学类社会力量奖是指国家一级学会设立、已在国家奖励办备案并具有直接推荐国家奖资格的社会力量科技奖项;人文社科类社会力量奖是指全国性各类基金设立的社科优秀成果奖。
2.重大研究项目主要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含海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子课题;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河南省重点研发项目;人文社科类省部级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等。
二、立项原则
自由申报、实事求是、择优立项、宁缺毋滥。
三、有关说明
1.具有揭榜项目的研究和建设基础,确保能完成揭榜任务。
2.已获得同类培育项目支持的不重复立项。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揭榜项目的个人和团队填写揭榜项目意向统计表(见附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学院名称+2025年度“揭榜挂帅”项目”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时间:7月24日上午12点前
联系人:张垒磊、李群
联系电话:2657766
报送地点:办公楼330室
报送邮箱:pdsukyc03@126.com
科研处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