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征集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7-31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接市科技局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决定开展2025年度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征集选派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需求

围绕我市绿色食品产业、特色种养产业、生物育种产业、大宗农作物产业选派科技特派员50名,组建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二、征集对象及要求

面向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参与技术推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征集。要求如下:

(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征信良好,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

(二)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科技特派员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扎实,乐于奉献,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乡村振兴一线、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能够解决相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

(四)申请人必须与一家受援对象(企业、合作社、行政村等)签订帮扶协议,且专业方向与受援对象科技需求较为契合,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优先支持。(受援对象不得同时接受省、市两级科技特派员)

(五)上年度市资助科技特派员有意愿继续服务的,需参与本次征集。参与本次征集,且年度绩效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将优先续聘;未参与本次征集的,将不再选派。

现为国家“三区科技人才”、“科技副总”、省派科技特派员、县派科技特派员等人员不得参加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征集。

三、工作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围绕产业发展的瓶颈技术,与需求方共同开展科研攻关,至少协助受援对象争取市级及以上项目支持1项。

2.围绕产业链条,开展科技合作,至少促成受援对象与省内外1所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

3.根据受援对象科技需求及产业发展状况,至少取得科技成果或申请专利1项。

4.开展农业新品种、新设备、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与推广,至少带动受援对象营业收入增加10%。

5.至少协助受援对象搭建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载体1个。

以上任务完成1项,视为年度绩效评价合格。

(二)服务时长

科技特派员原则上为一年一聘,每年开展实地科技服务的总天数不少于30天或年服务总次数不少于12次。服务团成员合计年服务总天数不少于300天或年服务总次数不少于120人次。

(三)服务台账

每次到实地开展科技服务后,需填写科技特派员服务单,经服务对象评价后,向平顶山市科技局报备。

四、选派程序

(一)个人申请。科技特派员提出申请,将“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工作岗位证明、职称证书”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及WORD电子版一并发送到科研处指定邮箱。截止日期:8月18日18:00之前完成。

(二)择优选派。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五、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雪军

电话:2657757

邮箱:pdsukyc10@126.com

六、校外联系方式

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科  李佳

联系电话:0375-3931192



附件:1.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2.工作岗位证明


科研处

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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