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我校第五届学术委员会任期已满,即将启动新一轮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根据《平顶山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下一步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届工作对象
全校各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二、换届工作原则
1. 坚持依规换届,衔接学校任期
严格依据《平顶山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及本单位学术分委员会章程开展换届工作,新一届学术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四年,与学校学术委员会任期保持一致,保障学校学术治理体系的统一性和连贯性。
2.坚持总体稳定,优化队伍结构
结合各单位学科发展实际、师资人员变动情况,在保持委员会工作连续性的基础上,优化委员遴选标准和队伍结构,遴选学术造诣高、履职能力强、作风公道正派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新一届委员会,提升委员会专业性和履职效能。
3.坚持学科适配,兼顾全面均衡
结合各单位学科特色、师资队伍布局,合理设置委员名额,确保委员覆盖本单位主要学科方向和教学科研一线,兼顾不同职称、年龄层次的人员比例,保障委员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三、换届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校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须依据《平顶山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修订完善学术分委员会章程和专门委员会章程。上述章程须符合《平顶山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要求,不得与校章程相抵触。
2.依据章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换届工作方案,明确委员名额、遴选条件、产生程序及时间安排,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3.严格按照本单位学术分委员会章程和校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章程开展换届相关工作。
4.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换届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统筹推进,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切实维护学术民主和学术公正,确保换届工作规范、高效完成。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和校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章程;
2.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和校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称、职务、学科方向等核心信息);
3.换届工作情况总结说明(简要说明推荐提名、委员产生等关键环节开展情况,含有无异议及处理结果等)。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2:00前完成材料报送。
(三)报送方式
1.纸质版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指定地址;
2.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须完全一致。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 译
联系电话:13937522951
报送地址:办公楼318室
电子信箱:pdsxyzy@pdsu.edu.cn
平顶山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