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经核查,我校部分横向科研项目未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约定节点收取项目经费,多笔合作款项已发生逾期,存在经费回收风险。现就逾期经费督促到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建立未到款明细台账
组织本单位横向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付款节点、应付金额、付款时限等条款,逐项梳理核对未到账、逾期应收研发经费,完整建立项目欠费专项台账,清晰列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委托单位名称、合同总金额、逾期款项金额、合同约定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做到账目清晰、底数详实。台账作为后续催收、报送工作基础材料留存备查。
二、主动对接,全力开展未到款入账工作
完成未到款排查建档后,各项目负责人须第一时间与委托单位对接沟通,明确告知对方合同付款义务及逾期相关责任,督促对方按合同要求于6月26日前足额支付款项。
三、其他情况
若委托单位确因经营困难、项目研发内容调整等客观特殊原因,无法在短期内足额付清逾期款项的,项目负责人须主动与对方协商未到款入账方案,并由委托单位出具正式书面情况说明,注明逾期原因、协商后的付款计划、预计回款时间等内容,同步留存沟通记录佐证材料。
四、按时汇总,统一报送督促入账进展
各项目负责人须压实经费回收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核查、对接、督促入账各项工作,于2026年6月25日前将未到款台账、督促结果、特殊情况书面说明等材料汇总报送至科技处,统一反馈项目未到款督促整体进展。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及时传达本通知要求,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未到款排查与催收工作。
联系人:李彬13383907911
科技处
2026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