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高校纪工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豫驻教纪监发〔2021〕7 号),我校获批立项1项(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负责人责任
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课题的研究和结项工作,根据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十届河南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需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通过分析研究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努力破解影响和制约反腐倡廉建设开展的深层次、瓶颈性问题。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应用性、实践性,突出为各级党委、纪委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好决策咨询作用务。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立项通知确定题目开展研究。
二、经费资助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 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 2 万元。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届时不能按要求结项,延期后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按照《河南省教育系统廉政专题研究项目结项具体要求》(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
三、立项管理
1.分阶段结项。立题须在2022年1月底前提交结项普通版(复制比不超过20%);2022年6月底前提交普通版、精华版及发表的相关论文、领导批示复印件等结项材料(结项具体要求及格式参见附件2、附件3)。
2.鼓励提前结项。2022年4月底以前,课题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前结项:(1)以省高校纪工委《廉政调研要报》形式上报省委主要领导、省纪委主要领导、省教育厅主要领导,获得肯定性批示。(2)以省高校纪工委课题组名义研究报告获省纪委年度优秀调研成果奖。(3)以省高校纪工委课题组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中纪委主办的党风廉政建设、省纪委主办的河南纪检监察发表相关论文。提前结项的课题负责人有资格申报下一年度廉政专题研究项目。
3.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必须在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将立项回执扫描件(附件4)发往邮箱:hngxjgw@163.com
四、后期项目
立项文件下发后,各高校纪委、省辖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经省高校纪工委下达承担的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省纪委监委研究课题;或各高校纪检干部和研究人员根据中央、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自定题目研究,经省高校纪工委审核以《廉政调研要报》形式呈报,获省委领导、省纪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研究课题,列入2022年度课题。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