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30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 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教科〔2022〕172 号),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二)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三)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 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 字数不少于 3000 字;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 数据”核准字号,以“第 1 版第 1 次印刷”为准,字数不少于 10 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 1 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 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成果申报材料

(一)申报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需提交的材料:成果原件(复印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2)、成果 word 格式电子稿。 由各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后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经各二级学院核实后退还本人,审核无误后报送科研处,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成果发表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1 套。

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原件1 本。

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1 套。

上述成果材料均需经各二级学院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送科研处,学校评审后不再退回。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果内容完全相同的word 格式电子稿,否则不予受理。所有纸质材料需要统一装进档案袋并贴上封皮。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需报送纸质版1 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即使申报1 项也要填写)由二级学院汇总核实后签字盖章,需报送纸质版 1 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三)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和CSSCI 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及已结项的河南省教科规划课题研究报告可免于复制比检测,但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明确标示。

(四)发送电子邮件须以“教科研成果+学院名称+份数”命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

报送时间:2022年6月27日上午12点前

报送地点:办公楼330室

报送邮箱:pdsukyc03@126.com

联系人:王亚珂

联系电话:2657766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

2022年5月30日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南段 邮政编码:467000

电话:0375-2077266/2657766 信箱:kyc@pd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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