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落实省教育厅紧急通知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横向科研项目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目的
本次自查旨在全面排查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不规范现象或可能存在的科研失信行为,并根据现行有效的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整改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措施,确保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维护学校声誉和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二、自查范围与内容:
自查范围:对2019年以来在研及结题的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合同书或合作协议外拨合作单位资金;
(二)列支与本项目无关支出;
(三)给项目组成员发放专家咨询费或以任何形式回收劳务费;
(四)合作单位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
(五)未对项目经费中购买达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标准的资产进行会计核算;
(六)违反规定转拨项目经费;
(七)虚假承诺其他来源资金;
(八)通过虚假合同(虚构横向科研项目、虚增科研经费)、虚假票据、虚构事项、虚报人员等弄虚作假,转移、套取、报销项目经费,骗取配套、奖励资金;
(九)截留、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十)设置帐中帐,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到账凭证、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等;
(十一)使用项目经费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和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
(十二)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自查方式
1.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自查,填写《平顶山学院横向科研项目问题自查登记表》(见附件1)(2024年主动上报的,不再登记)。
2.各二级学院需对本单位老师提交的《平顶山学院横向科研项目问题自查登记表》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填报《平顶山学院横向科研项目问题自查汇总表》(见附件2)。
3.各二级学院指导本单位人员开展自查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填报《平顶山学院横向科研项目问题自查自纠整改台账》(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9月28日—9月30日,各单位组织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别对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和问题梳理。
10月1日—10月9日,各单位对自查和问题整改进行汇总、分析,并对本次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总结。
10月9日下班前,请各单位将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总结报告和上述表格纸质版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pdsukyc02@126.com。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明确责任,确保自查工作全面、深入、细致。
2.实事求是,如实报告。所有单位及人员在自查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横向项目经费存在的问题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报。
3.严肃处理,强化警示。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项目负责人作为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职责,认真抓好此次自查工作,务求实效,对于整改完成的项目和本次为主动报告的项目,如在上级部门审计和巡视过程中仍发现问题的,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科研处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