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关于印发科研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25〕56号)(附件3)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展校属各类各级科研机构和科研创新团队2025年度校内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属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科研创新团队(附件1)。
二、考核方式
采取书面报告,集中审核,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成果期限:
(一)考核内容:在方向凝练、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制度建设、学术交流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二)成果期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纵向项目只计算本年度立项项目和到账金额,横向项目只计算本年度到款金额。)
(三)科研成果注意事项:
1.与科研机构或团队研究方向不相符的科研成果不得列出;
2.非本科研平台或团队人员的科研成果不得列出;
3.科研创新团队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团队成员,且不少于2名团队成员为该项成果的共同完成人;
4.同一成果不能同时用于两个及以上科研机构或创新团队的校内考核。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平顶山学院学科平台2025年度建设工作总结》(附件2)一式1份。
(二)科研机构、团队填报《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创新团队绩效考核指标(自评)》(附件3)一式1份。
(三)支撑材料: 科研机构/创新团队科研成果支撑材料按照《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创新团队绩效考核指标(自评)》对应项目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部门公章,(附件4)一式1份。
(四)材料报送
1.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1月23日16:00前;报送地点:办公楼318。
2.电子版材料,以Word和PDF对照形式各一份,统一打压缩包,以“XX(机构/团队名称)+ 2025年度考核材料”为文件名,报送纸质材料时,用优盘统一拷贝保存。
3.以学院为单位,科研办报送材料。
4.预期未提交材料的平台,视为考核不合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雪军、张垒磊
联系电话:2657766, 2077216
科技处、社科处
2026.01.14